您好,經西安市醫療保障局核查,現回復如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減輕人民群眾醫藥費用負擔問題,近年來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不斷推進,2018年6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開展國家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工作,明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為試點。12月7日,國家組織召開了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啟動會,明確25個品種集中采購成功。2019年1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號)正式印發執行。規定此次試點工作實施范圍為試點城市公立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要求,西安市落實國家4+7試點工作已于2019年3月25日正式啟動,西安地區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開始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結果,并做好醫保支付標準與中選藥品價格的協同。4+7試點工作是由國家統一部署和組織實施的,您反映的民營醫院未在此次試點實施范圍內,待下步國家試點擴圍政策明確后貫徹落實。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與理解。